重要提醒!
新稅費支付系統簽約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117號,自10月1日起切換至新一代海關稅費電子支付系統,請廣大企業抓緊簽約工作并且測試支付系統,如還未簽約的企業務必在9月30日前完成簽約,并且告知委托代理企業開通新一代支付系統。目前除花旗銀行和匯豐銀行以外的銀行都已可以正常簽約及支付,如開戶行是這兩家銀行的企業請提前選擇其他備選簽約銀行,否則10月1日開始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繳稅等正常業務。
提醒:企業名稱含有括號的,較容易出現簽約失敗的情況,如遇簽約失敗可視情況聯系銀行、工商維護企業基本信息。
Q1、簽約前,企業是否都要先進行管理員和操作員注冊,然后才能進行下一步操作?
答:是的,企業簽約時必須使用法人卡,法人卡要注冊。進行稅費支付時使用操作員卡,操作員卡也要注冊。
Q2、簽約時信息填寫錯誤,但是簽約顯示成功了怎么辦?
答:請注意,簽約時務必仔細檢查填寫內容,特別是付款單位名稱,系統不對名稱進行校驗,而且簽約成功后無法進行修改,請一定謹慎!(海關內網暫不支持解約)
Q3、簽約時系統提示“客戶證件錯誤”,如何處理?
答:企業在商業銀行開立賬戶時,未將統一社會信用證提供給開戶行,導致商業銀行無法驗證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請及時赴開戶行處、更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
Q4、通關一體化,無紙化簽約都只簽一次了,為什么要每個關區都簽約?
答:此簽約與通關無紙化簽約意義不同,商業銀行在各關區對應的清算行不一樣,所以需要分別簽約。
Q5、提交簽約后,發現賬號填錯了能改么?
答:如果簽約狀態長時間處于“簽約處理中”,企業需聯系數據中心進行處理;如果簽約狀態為“簽約失敗“,企業可點擊紅色簽約失敗按鈕,進入簽約記錄,點擊右下角”重新簽約”。
Q6、重新簽約適用于什么情況?
答:簽約失敗時。其他情形暫不支持重簽。
Q7、可以簽多家銀行么?
答:可以。同一個關區可以簽約多家不同的商業銀行,重復操作簽約流程即可。
Q8、簽約時繳款單位可以寫多個么?
答:不可以,一次簽約繳款單位只能有一個,根據卡的信息默認獲取當前企業名稱。
Q9、若簽約失敗,回執為“驗證失敗,清算行行號不一致”,怎么辦?
答:首先查詢簽約記錄,出現上圖中的失敗提示時,是由于國庫中維護的清算行代碼與銀行端不一致,請找相應的銀行確認。
Q10、若簽約失敗,回執為“海關簽約失敗,失敗原因:企業已經存在簽約解約記錄,不能再次簽約”,怎么辦?
答:出現上圖中的錯誤提示時,可能是由于企業的海關十位做了更改,導致之前簽約成功的協議查不到,所以再次簽約海關就會提示已簽約,請聯系海關。(本解答暫不確定)
Q11、哪家企業能夠進行版式文件打印?
答:報關單內的境內收發貨人。
Q12、如果企業具有雙海關編碼,在進行具體稅單支付的時候,是否需要在管理員賬號中“我的資質”-“海關注冊登記”中選擇對應的海關編碼進行支付操作?
答:管理員賬號信息內雙海關十位完整即可,不需要進行切換。
Q13、稅單專用繳款書上如何打印雙抬頭?
答:系統在打印專用繳款書上的繳款單位名稱時默認打印消費使用單位,此時選擇打印繳款單位,選擇的是打印的第二個繳款單位。如果只需要打印單抬頭,可以選擇消費使用單位。
Q14、為什么核對單打印與版式文件打印里的計量單位顯示不同?
答:版式文件內的“單位”,顯示的是法定第一計量單位。*核對單內的單位,是海關內網推送過來的法定第二計量單位。法定第一、第二計量單位是根據商品編號帶出的參數,部分商品沒有法定第二計量單位,因此核對單內的單位,可能為空。
Q15、提示沒有開通支付權限,怎么解決?
答:遇到上述提示,需要使用法人卡登錄系統,為操作員分配業務權限,具體參見操作手冊。
Q16、進行業務權限授權時,無法為選中的操作員設置關區,顯示參數為空,怎么解決?
答:當前選中的這個操作員沒有卡號(操作員如果沒有綁卡,提示參數為空),無法授權。去用戶管理(操作員賬號界面)進行綁定IC等操作。
Q17、支付狀態一直是支付處理中的狀態時,怎么解決?
答:出現下圖所示的提示時說明國庫已經發給銀行了,但是銀行沒有給回執。卡在國庫和銀行之間,企業可以跟銀行確認一下,如果本筆支付不會繼續走下去,產生回執,可以找海關做異常數據處理,再次支付。
出現下圖所示提示時:說明銀行支付成功結果已經轉發海關,海關沒有給確認回執。所以狀態還是支付處理中,單一窗口以海關結果為準,可以讓企業咨詢海關。
Q18、支付狀態一直是支付失敗的狀態時,怎么解決?
答:海關的征收機關代碼沒有維護,讓當地海關聯系當地的國庫。在國庫系統里,維護海關的征收機關單位代碼。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74號(關于推廣新一代海關稅費電子支付系統的公告)》的附件《新一代海關稅費電子支付業務操作規范》中有如下規定:“第四條 直屬海關關稅、財務部門依其職責指導商業銀行和進出口企業(以下簡稱“企業”)開展新一代電子支付業務。
直屬海關財務部門負責在海關業務系統中維護當地國庫代理行及賬戶等信息,確保海關業務系統中的電子信息與實際賬號信息保持一致。”
Q19、支付系統提示“此報關單稅單存在電子支付稅單,不能用新一代電子支付系統”,如何處理?
答:同一份報關單已有稅單通過現有電子支付(例如東方支付)系統繳納稅款的,請繼續通過現有電子支付系統支付相應的稅款,不能換其他電子平臺。
Q20、請問通過新一代電子支付系統能繳納哪些類型的稅費?
答:除滯報金、違規滯納金、船舶噸稅以外的全部稅單。新一代電子支付系統模式下,海關不再開展電子擔保支付業務。
Q21、現有東方支付、新一代電子支付系統、柜臺支付,三種繳稅渠道如何選擇?
答:同一份報關單項下的稅單,只能選擇一種在線支付方式,即一份報關單下有一票稅單使用新一代電子支付方式支付的,則其余稅單也必須使用新一代電子支付。
柜臺支付的優先級高于在線支付,一份報關單項下有稅單已進行在線支付的,剩余稅單仍可轉柜臺支付;
一份報關單項下稅單已進行柜臺支付的,則剩余稅單不再允許進行在線支付。
Q22、會不會出現企業通過現有電子支付系統、新一代電子支付系統重復繳稅的情況?
答:不會,海關內網和商業銀行均有控制機制,可防止重復繳稅問題。
Q23、稅單查詢,未支付的稅單查詢中是否存在通過柜臺支付的稅單?稅單支付界面是否能查到通過柜臺支付的稅單?是否會柜臺交完后在單一中再交一次?
答:存在。在稅單支付界面查不到已經通過柜臺支付的稅單,通過柜臺交過的稅單在系統中仍然顯示為未支付狀態,但是無法再次支付,海關和銀行會對這個單子進行控制不會允許二次支付。
Q24、版式文件打出來干什么用?是否可以打印多份?目前只有上海和江蘇可以使用打印功能,推廣后,其它地區如何打印?
答:企業留存做賬用,退稅用。可以多次打印,但是會有記錄打印過多少份。海關需要打開相應功能開關。如果沒開開關,按現有流程找海關打。
Q25、關區、協議書號和開戶賬號是不是一一對應的?
答:協議書號和開戶賬號是一一對應的,關區和開戶賬號一對多。
Q26、海關編碼或企業名發生變更后需要重新簽約么?重簽提示不允許,如何處理?
答:18位企業信用代碼變了才需要重簽,版式文件取報關單中的企業名。
Q27、為什么有的未支付單據在點擊“稅費支付”-“選擇稅單打印繳款單位”時,單位代碼和單位名稱是置灰的?
答:同一票報關單產生多個稅單,支付其中任意一個稅單后,該字段不可修改。
Q28、新一代稅費支付是否能支付匯總擔保和加貿保障金?如何操作?
答:加貿暫不支持。支付普通稅單后,將保函額度返還。
Q29、支付時提示征收單位不存在,征收機關代碼不存在?
答:聯系銀行找國庫維護參數(注:收款單位代碼維護找海關、付款行代碼維護找清算行)
Q30、綠色的提示“選擇稅單打印繳款單位”,是選擇實際真正繳款的、還是選擇想打印在版式文件上的?或者這兩個主體本身就是一樣的?
答:企業想打印抬頭顯示誰就填誰,與支付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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